一、在大使馆、洛杉矶、休斯顿、芝加哥总领馆领区学习(留学)的中国学生,在美国停留时间已达半年或以上,如回国登记结婚,可以申请办理申请回国结婚登记声明书公证。申请人可亲自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不便亲自到使领馆办理公证的留学人员,或不在大使馆、洛杉矶、休斯顿、芝加哥总领馆领区学习的其他留学人员应根据认证程序办理单身证明书认证。 1、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延期加注的延期页);来美F1签证及相应I-94卡、I-20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2、在读学校的中国学生会主席(或二名中国籍学生)的证明书。同时提供证明人的中国护照及学生证(或I-20表)复印件、联系电话。 3、填写未婚声明书。 4、《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5、出国前已达我法定婚龄者,还须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国前未婚公证书。 6、打印好以下内容的申请回国结婚登记声明书,携带声明书到总领馆,当着领事官员的面签名。
我声明以上内容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请到总领馆当着领事官员的面签名时再填写日期)
证明书 被证明人,XXX,男(或女),XXXX年X月X日生于XX省XX市(县)。于XXXX年X月X日到XX国,现住XX市(县)XX街XX号,电话XXXXXXXX。现持第XXXXXXXX号中国护照(附复印件)和XX国居留证(编号为XXXXXX,附复印件)。 我证明XXX在XX国居住期间未婚。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证明人签名XXX XXXX年X月X日
未婚声明书 我声明以上内容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XXX XXXX年X月X日 |
结婚证公证|出生证公证|护照公证|公司公证|主体资格公证--易代通使馆认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