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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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文书国际互通公证认证的流程你知道吗?

作者:Jenny 来源:原创 日期:2019/2/28 18:02:01 人气: 标签:

港澳台文书国际互通公证认证的流程你知道吗?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同样,在我国生成的法律文书要向在国外使用也要经过类似的程序。关于港、澳、台地区的公证认证:
1.来自香港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后才能寄回国内使用。
2.来自澳门的法律文书:需要先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公证,支付是否需要像香港那样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并无明确要求。
3.来自台湾的法律文书:委托台湾的律师到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进行核证,核证后的法律律文书即可在内地使用。
公证认证注意事项:
(一)办理完公证手续后最好马上做认证手续。因为有的公证书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果办理完公证后六个月仍未认证,则该公证书本身就已失效,领事馆也不可能对此进行认证。
(二)公证和认证手续应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办理。比如不能在北京做了公证后再拿到上海做认证,这是不可以的。
(三)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有些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需办理该国外交部门的认证再送往国外使馆认证才是一份全套的公证认证书。

香港文件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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