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是国外公司进入中国最简便的形式,国外公司在国内设立代表处之后,如果要继续驻在,就要按时办理代表处驻在延期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派出企业所在国(地区)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存续证明或经该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的该国(地区)登记机关颁发的开业证明。(代表机构应在上述证明文件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延期登记)。 香港公司代表处公证认证流程: 1.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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