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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结婚国内隐瞒,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助力诉讼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3/29 21:18:14 人气: 标签:

随着赴美中国人得增多,在美国工作,留学,甚至旅游期间领取美国结婚证的国人也随之增加,因为美国婚姻登记系统和中国的是没有连通的,在美国结婚,如果不主动变更国内婚姻状况,国内民政和户籍系统是不知道,但是以为这样就可在再结婚,那就大错特错了,以下就是一个在美国结婚,没办离婚,就在国内再结婚,而被判重婚罪的案例。

恋爱多年后,共同步入婚姻殿堂本是人生一大美事,谁能想到这桩婚姻不仅仅是无效的,更是令这对新人担上了重婚的罪名。日前,长宁区法院审理了此案,以重婚罪判处刘明、丁灵有期徒刑并处缓刑。

上世纪80年代初,刘明和当时的恋人陈楠在美国登记结婚。婚后没几年,因为性格不合,争吵成了家常便饭。恰在此时,刘明因为工作关系被派到上海。在一次工作会议上,刘明结识了比自己年轻20岁的丁灵,2004年,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在此期间,刘明向丁灵坦白了自己的婚姻状况。

5年后,两人决定登记结婚。由于刘明第一段婚姻的登记地在美国,国内的户口栏里婚姻是空白的,两人就这么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纸终究保不住火,这层关系最终被偶然来访的陈楠发现了。没过多久,陈楠就拿来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文件,申请刘明和丁灵的夫妻关系无效。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明和丁灵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由于两被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审理时能自愿认罪,且被告人丁灵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刘明有期徒刑10个月,丁灵有期徒刑6个月,均缓期一年执行,并责令缓刑考验期限内且刘明与陈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禁止两人相互接触。

以上案例给我们一个警示,虽然美国和中国的婚姻登记系统并不连同,但是只要一方持有经过公证认证的美国结婚证,就可以申请判处另一方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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