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判决书于韩国再婚海牙认证怎么办? 在香港登记离婚是通过法院进行裁定的,香港法院的离婚管辖权如下: 无论呈请人在那里结婚,只要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即可在香港申请离婚: 1.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以香港为住所地; 2.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前三年,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经常居住在香港; 3.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与香港有重大的联系,例如在香港工作。 香港离婚后会拿到一份由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相当于国内的离婚证明。 持有香港离婚判决书,计划在韩国再婚,在韩国当地是允许境外的人士登记结婚的,因韩国当地无法直接查询到当事人的婚姻状况,需要申请人出具一份能证明目前婚姻状态的文书,非韩国文书在韩国使用,还得完成认证。 香港文书在韩国使用,只需要进行香港海牙认证。香港离婚证海牙认证,也叫作加签,或者单认证,都是同一回事。 香港离婚证可作为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经过海牙认证后,方可在韩国当地使用。 香港海牙认证程序如下: 认证资料:提供需要认证文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 认证时间:4-6个工作日 认证流程:第一步香港国际公证律师公证,第二步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香港离婚证海牙认证是不要求本人亲自到香港递交文件的,可以由易代通使馆认证网代为递交认证申请,香港离婚证海牙认证完成后,就可在韩国使用了,海牙认证不限制单一的使用地点,在其他海牙地区都是比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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