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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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香港公司其资料证明如何办理加章转递用于国内诉讼?

作者:Jenny 来源:原创 日期:2019/4/24 9:49:26 人气: 标签:

被告是香港公司其资料证明如何办理加章转递用于国内诉讼?

随着中国内地公司或个人与香港公司之间的经贸往来的增多,双方之间的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加,在办理中国公司或个人在国内法院起诉香港公司时,法院会要求起诉方提供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资料公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
据证据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诉讼任一方是香港公司,就必须提供其主体资格公证文件,否则不予立案。那么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是哪些文件呢,怎么取得呢?
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BR;
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CI;
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NAR1;
陈先生准备起诉一家香港公司,因为其触犯了他的商标权,在跟对方公司经过长期沟通协商之后,还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于是张先生决定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在接受他的诉讼要求后,提出要证明该香港公司真实存在。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
公证地点在香港当地
公证方式:本人亲自申办或者他人代办,不可邮寄进行公证
公证时间为1周
公证资料:香港公司注册证书 ,商业登记证明,股东董事名册,董事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等文件
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陈先生拿到完成的文件之后就可以递交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了。

香港公司文件加章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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