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料中心 > 正文

香港公司内地投资商务及工商部门要求香港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文件公证加章转递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2/25 9:52:06 人气: 标签:

香港公司内地投资商务及工商部门要求香港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文件公证加章转递。

以香港公司作为母公司在国内设立港资公司,已经成为香港投资内地的中国手段,在办理时,国内商务和工商部门要求办理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手续。

海外公司要在中国参与经济活动,通常国内的相应政府部门,一般那是工商,商务,法院等,都需要其办理海外公司的主体资格认证,由于中国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需要办理以下程序:首先由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对有关文件公证(Notarization),然后交该国外交部确认这名公证人是该国有资格的公证人,这个程序称为认证(Apostille)。最后将上述的“公证”、“认证”好的文件交注册地所在的接收方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对注册地所在国外交部的“认证”文件的官员签名进行确认,这一个三级连锁确认程序称为“大使馆认证”(Embassy legalization)。

香港公司登记证公证及转递的法律依据

1、维也纳国际领事认证公约

2、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

3、司法部关于香港文书你的使用的相关规定

香港公司在内地进行投资时,国内的商务及工商部门都会要求提供香港公司注册登记文件的公证书,否则不予受理。那么香港登记证值得是哪些文件?香港登记证公证书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所以在大陆设立外资公司时都要遇到的问题,根据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对于香港公司,登记证指的是以下文件: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AR1

香港登记证公证书办理: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