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料中心 > 正文

香港公司文书古巴使用国际公证后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和古巴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2/25 9:48:10 人气: 标签:

香港公司文书古巴使用国际公证后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和古巴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香港文书海外使用前必须办理妥公证认证手续方可有效使用。

香港文书海外使用办理公证认证流程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香港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及英联邦国家使用的文书,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香港国际公证律师对文件进行公证;2.香港高院加签;无需办理领事馆认证。

二、香港公司的文件拿到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香港国际公证律师对文件进行公证;2.香港高院加签;3.香港使领馆认证。

经过以上三步之后,文件拿到国外方可正常使用,但是如果文件使用国在香港没有使领馆,则必须再经过以下两个步骤:

4.将香港高院加签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5.最后要送到北京的该国大使馆做使馆认证。

香港公司要在古巴投资设厂,当地政府需要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理?

由于古巴不属于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组织,因此,香港公司文件应该办理古巴使领馆认证,但是古巴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因此必须拿到北京的古巴驻中国大使馆办理认证手续。

香港公司办理古巴使馆认证的流程应该是:首先在香港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文件查册办理公证手续,之后由香港高等法院加签,之后再送到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最后送到北京的古巴大使馆认证。

在办理古巴使馆认证时,文书必须附上西文翻译。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