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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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证明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转递法律依据及流程指南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2/23 14:26:04 人气: 标签: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证明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转递法律依据及流程指南。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证明公证及转递的法律依据

1、维也纳国际领事认证公约

2、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

3、《证据规定》第11条第2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的手续”,是对当事人提交的在香港、澳门、台湾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证明手续的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

5、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

香港公司投资中国有两种形式:代表处和外资公司

香港公司设立代表处公证认证文件有: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章程,决议,授权书,任命书,银行资信证明;香港公司设立外资公司公证认证文件: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决议

香港公司投资中国公证认证流程

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香港公证范围:

1. 注册证书

2. 商业登记证证

3. 香港公司法定文件 NNC1 或 周年申报表 NAR1

4.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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