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在香港领证的夫妻,回内地办事情时都会遇到同一个难题:“明明是合法领的结婚证,怎么房管局、派出所都不认?” 其实不是不认,而是香港和内地的法律体系不一样,香港的文书要想在内地生效,得先办个 “内地通行证”—— 也就是公证 + 加章转递,少一步都没用,今天就把全程用大白话讲清楚,帮你少跑冤枉路! 先说说为啥非得办这手续?香港用的是英美法系,内地是大陆法系,两地对文件的认定标准不一样。根据规定,香港的结婚证要在内地具备法律效力,必须经过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和 “加章转递” 这两道关,少一道都可能被拒收,比如有人拿着香港结婚证原件去北京过户房产,直接被房管局拒之门外,就是因为没办这两步。 这些场景必须办公证,没它寸步难行 先搞清楚你是不是真的需要办,以下几种情况,少了公证后的结婚证根本办不了: 改户口本婚姻状态:想把内地户口本上的 “未婚” 改成 “已婚”,派出所一定会要公证文件,没它不给办; 跨境房产交易:不管是夫妻联名买房、过户房产,还是给房子加名字,房管局得靠公证文件确认婚姻关系,才给办手续; 孩子相关事务:给孩子在内地落户、办入学,学校或户籍部门会要求提供公证后的结婚证,证明亲子关系的来源; 法律相关事宜:如果以后要在内地办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法院会要求提交公证后的结婚证作为立案材料; 其他场景:比如办理配偶居留许可、申请相关福利等,也需要这份公证文件。 公证全流程拆解,3 步搞定不复杂 其实流程一点都不繁琐,只要材料备齐,跟着走就行,重点是别漏步骤、别踩坑: 第一步:备齐材料,这些细节别出错 材料带错或带漏,很容易白跑一趟,提前准备好这些: 香港结婚证原件:必须是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正式红本结婚证,复印件没用,而且要保证完好,没缺页、没涂改,2006 年前的老证也能用,只要状态完好; 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带身份证 + 回乡证(或护照),香港居民带香港身份证 + 回乡证,外籍人士带护照 + 在港合法居留证明(比如工作签证); 用途声明:一定要写清楚 “这公证是用来干嘛的、在哪个城市用”,比如 “用于广东省深圳市房产登记”“用于北京市办理子女入学”,不能写得模糊,不然可能无效; 2 寸白底证件照:夫妻双方各准备 2 张,部分用途会用到,建议多带 1 张备用,避免照片不符合要求返工; 额外提醒:还可以带一份夫妻任意一方的近 3 个月住址证明,比如水电煤账单、银行月结单(要带本人姓名和地址,电子账单打印出来要盖章),部分公证人可能会要求提供。 第二步:找对人做公证,别找错机构 不是随便找个律师就能办,必须选 “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这些人都是香港的执业律师,而且在司法部备过案的。 办理方式:可以亲自去律师楼,也能邮寄材料办理,不过建议尽量亲自去,有问题能当场沟通; 办理过程:把所有材料原件交给公证人,他们会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还会核查香港婚姻登记处的记录,确认没问题后,就会出具公证书,同时把原件还给你。 第三步:加章转递,这是最后一道关键关 拿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还不算完,必须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盖 “转递专用章”,这步才是让文件在内地生效的关键。 办理地点:香港金钟道 95 号统一中心 32 楼 B 室,也可以通过律师行代办; 办理时间:大概 3-4 个工作日就能完成; 取件结果:会拿到一正一副两份公证书,建议再额外多办 1-2 份备份,以后再用不用重新办,补办又费钱又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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