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同一人声明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办理方法
田女士是一位上海人,2015年她去日本留学并结识了一位日本籍先生。两人于2016年在日本结婚,婚后田女士一直与丈夫生活在日本并加入了日本国籍。然而,在田女士加入日本国籍之前,她在国内拥有一处房产。最近,田女士决定回国并将这处房产出售。由于她的国籍发生了变化,房产中介告诉她房管局一定会要求提供同一人证明文件。对于这份文件的办理方式,田女士感到困惑。
当中国人加入国外国籍后,需要证明原中国身份证持有人和现在国外护照持有人为同一人。这份证明并没有特定的政府部门可以出具,而是个人自己的声明,声明两本证件同属一人持有。然而,仅仅个人声明是不足以得到中国相关部门认可的。为了获得认可,该声明必须在日本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由该国外交部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办理日本同一人声明公证认证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中国户口必须是注销状态:如果中国户口没有注销,将无法完成附加证明书的海牙认证手续。因此,田女士需要确保她的中国户口已经注销。
提供的日本户籍藤本文件上必须有归化信息:所谓归化信息,是指像田女士这样后期加入日本国籍的人,在户籍藤本上会显示原来的国籍、姓名以及入籍时间。田女士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日本户籍藤本文件上包含了这些归化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自11月7日起,中国加入了《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即海牙公约),根据该公约,中驻外使馆将停止办理公约成员国之间使用的文件领事认证业务。而日本也是海牙公约的成员国之一。因此,从11月7日起,日本同一人声明在中国使用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这样,她就可以将该证明文件用于在中国处理房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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