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驻京代表处要公证认证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才能做代表处的年审手续 法国公司在北京的运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立代表处,一种是注册外资公司。在北京的外资代表处中,法国公司注册代表处的数量是较多的。 外资代表处和外资公司的区别是:代表处只能起业务联络的作用,不能经营业务;而外资公司则可以开展实际业务。 境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办事机构是为了能在国内进行业务拓展,有些是为了经济交流,北京是境外公司设立代表处的首选之地,政治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政府也是支持的。 法国公司的董事马先生在几年前移民法国,并创业成功,现在回到国内,想在北京成立代表处。工商局要求刘先生出示公司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并且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法国公司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办理公证认证的资料: 根据外资代表处管理规定,凡是设立外资代表处的,必须对境外母公司的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包括:法国公司注册证书,董事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任命书,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这里要注意的是外国公司到国内成立代表处,国外公司必须成立慢2年以上才可以。 法国文件办理程序: 办理法国公证认证,要经过法国国际公证人,法国的外交部认证,和中国驻法国领事馆认证。 办理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如果您着急使用该认证文件,易代通使馆认证网提醒你的是在法国没有加急服务,所以在要办理法国文件公证认证之前先计划好自己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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