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后可争取抚养权及再婚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需要经过我国法院的裁定承认,才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国法院仅承认其离婚事实,但涉及到财产纠纷、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时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重新裁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离婚判决在中国生效。在澳大利亚的离婚申请人需要符合婚姻中至少有一方把澳大利亚作为自己的家并打算永久居住,或是澳大利亚公民,或长居澳大利亚并且在申请前居住了12个月。澳大利亚的离婚救济手段只有一种,即需经过司法程序,甚至在财产或经济纠纷中,还可以采取仲裁的救济途径。根据澳大利亚1975《家庭法法案》(以下简称“《家庭法》”)创立了家庭法院,是审理离婚案件的专门法院,夫妻双方必须经过家庭法院的司法程序,取得离婚证,终止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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