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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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摩亚公司在国内设立代表处进行公证认证办理指南

作者:Jenny 来源:原创 日期:2019/1/11 18:14:02 人气: 标签:

萨摩亚公司在国内设立代表处进行公证认证办理指南

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经济体量已今非昔比。现在的中国,在保证本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也为他国创造发展机遇。另外受到中国经济发展与“引进来”政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海外公司来到中国投资设立分公司、代表处等活动也在不断增长,以萨摩亚公司为例,我们来说说该公司来中国投资设立分公司必须办理的公证认证事宜流程吧。
在海外其他国家来到中国投资时,由于国别不同,所使用与认可的法律、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不同,相关文书是不可以直接在中国使用的,只有经过公证认证手续,获得中国法律的认可,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大陆目前尚未加入取消文书使馆认证的海牙公约组织,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中《工商外企200681号》、民法通则的规定:萨摩亚公司在中国设立分公司或者是在法院办理诉讼等活动时,为了保证萨摩亚文件在中国能够有效使用,必须先办理萨摩亚公证认证手续,也就是要办理萨摩亚使馆认证。
萨摩亚公司大使馆认证流程:
以萨摩亚公司投资中国,设立外资公司,就必须对其主体资格文件进行公证认证,程序如下:1、由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对萨摩亚公司文件进行公证;
2、将公证员公证过的文件交由萨摩亚外交部或者高等法院进行认证;
3、最后拿到中国驻萨摩亚大使馆认证外交部或者高等法院的盖章有效真实。
经过以上三步完成之后的文件拿到中国来使用才是被认可的。
注意:
使馆认证只是确认萨摩亚外交部及其授权机构认证官员的签字和相关部门的印章属实,对文件内容是不负任何责任的,但若是认证文件内容与中国法律及相关规定相违背或者相抵触,大使馆将不予以认证。
萨摩亚公证认证的范围有:
1、注册证书2、章程及组织大纲3、股东、董事名册4、股东董事会决议5、董事在职证明6、公司存续证明7、律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专业推荐信/银行资信证明8、合同9、委托书10、授权书11、声明书12、诉讼书13、招投标书14、其他商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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