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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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律师公证,签证三者的区别和联系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8/22 6:52:40 人气: 标签:

领事馆,律师公证,签证三者的区别和联系。

随着跨国文书及人员交流的越来越深入,领事馆认证,律师公证,签证这些字眼也就越来越多的进入我们的视野。

领事馆认证,律师公证,签证,三者区别和联系呢?

在涉外文书认证中,这是最常被问及的文件,以上三者是比较容易被混淆的,本文整理三个的具体内容。

领事馆认证:也是通常所说的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前提则必须进行公证和外交认证,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为了公证文书在境外使用能被承认其法律系效力,被许可使用,不会因怀疑文件的真实性,而拒绝认可。并且按照国际惯例,任何境外文件送往中国使用,都必须办理领事馆认证。

律师公证: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签证:是指一国国内或驻国外的有关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人所持证件上检验签注、盖印,表示准许其出入本国境或过境的手续。签证的证件,主要是出入国境或过境护照。

公证和认证是相互联系的,先公证后认证,公证和认证授权机构相互独立。

签证和公证认证没有什么关系,公民出国需要办理护照签证和出国使用的有关的公证文书,分别由不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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