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文书认证五点最新注意事项。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文件已经加拿大公证并办理相应的政府部门认证。总领事馆所辖领区内各省出具的文件,只需要经过省政府认证,即可递交到相应的总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不需要办理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2、所提供的文件内容和办理程序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3、办理认证的文书,含有两页以上的,在进行公证时,会被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以保证文件的完整性,经过认证之后的文件,如果有程序不完成,格式不规范,含有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现象,使用将会受阻,以及引起的任何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4、加拿大出具的单身证明用于中国登记结婚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5、 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6个月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书,使领馆不予认证。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公证认证步骤: 第一步:先是委托加拿大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第二步:交由加拿大省政府认证 第三步:最后送往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进行领事认证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公证认证资料范围: 个人认证: 加拿大结婚证、出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离婚证护照认证、学历证明、声明书、委托书、授权书、死亡证明、单身证明、未婚证明等; 公司认证: 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会议纪要、银行资信证明、存续证明、公司股东董事在职证明、股东董事会议决议、协议书、合同书、声明书、授权书、产品证书、商标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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