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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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美使馆认证-驻外领事馆认证注意事项归纳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7/24 8:50:22 人气: 标签:

中国驻美使馆认证-驻外领事馆认证注意事项归纳。

领事认证是由领事馆在涉外文件、商业文书上签字和盖章,以证明他国文件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资料文件、商务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认证部门包括:中国驻华盛顿大使馆和5个领事馆:纽约领事馆、芝加哥领事馆、三藩市领事馆(旧金山领事馆)、洛杉矶领事馆、休斯敦领事馆。

确认用途与目的:

领事认证分为:民事文件认证和商业文件认证。先确认文件种类和文件用途。

准备资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2)已经在美国务院认证(送往大使馆认证)或州务卿认证(送往总领馆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4)所需认证文件的复印件1份;(5)领事官员认为与办理认证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中国驻美国领事馆认证文件在国内频繁用及,需求逐渐增加,正确办理中国驻外使馆认证,须熟知以下六点:

第一:申请人有关文书必须经过律师公证和所在国外交部或者授权认证机构认证之后,中国驻外使馆才会受理文件认证。

第二:申请人所办认证的有关文书,也就是个人文书和公司文书,必须是真实合法的,不存在损害中国国家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第三:办理认证的文书中,含有两页以上的文件,经过公证之后,会被火漆,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认证完成之后的文书不能擅自拆换或者涂改,否则认证文件将会被视为无效。

第四:依据国内有关部门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于到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配偶证明,自出证之日算起六个月内有效,超过六个月则需要重新办理。

第五:在进行最后的中国驻外使馆认证步骤中,领事官员是有权要求当事人出具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六:经过驻外实干认证过的文书,不得擅自修改或替换,因申请人擅自进行更改替文件引起的问题以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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