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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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代表处首席代表变更-变更姓名-非实质变更-有权签字人变更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7/17 22:08:03 人气: 标签:

外资代表处首席代表变更-变更姓名-非实质变更-有权签字人变更。

根据2011年3月实行的最新代表处管理规定,凡是代表处总公司出具的各种文书,如授权书,任命书,免职书,有权签字人变更文件等都需要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以下是一个外资代表处有权签字人变更公证认证的案例。

Client:我和先生结婚后,我的姓名后面加上了我先生的姓,现我广州代表处首席姓名与护照不一致,银行及很多业务无法开展,怎么办?

Anne:代表处首席代表姓名结构发生变化的:

去国籍所在地护照颁发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主要内容“原名、现名,证明是同一个人,附上前后护照资料页”,该证明原件由中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事馆公证认证;

代表处有权签字人如是您,还需您香港总公司出具签字授权书,并有香港律师行公证。

凭以上公证认证原件及全套证章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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