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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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华人继承国内遗产涉及到的公证书,授权委托书,死亡证明等文书的公证认证流程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6/9 17:11:36 人气: 标签:

美籍华人继承国内遗产涉及到的公证书,授权委托书,死亡证明等文书的公证认证流程。

我国继承法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外籍华侨继承国内房产是可以的。

我国公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

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您需要向美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与您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并且该公证书还必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当然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可以除外。  

1、华侨和外国人申请继承中国境内的遗产,应首先向其居住国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该公证书还须经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指定的办理认证的其他官方机构和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需要公证的主要事实发生在我国境内,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我国有关地方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核发继承权证明书。)
2、上述公证书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申请人应同时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死亡证明属国外出具的也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公证部门对有关证件审核后,对符合我国遗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的,发给《继承权证明书》。申请人可凭此到遗产管理部门(如房管局、银行等)办理具体继承事项。
3、申请人如因故不能或不便亲自来华办理继承事宜,可委托其在华境内的亲友代为办理,也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律师代为办理。委托律师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包括受托人的姓名、住址以及代理权限。委托书亦须要在申请人居住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美国三级公证认证程序:
第一步: 先到美国当地的保管死亡证及出生证的COUNTY RECORDER (县书记官办公室)申请一份证明,并要求书记官办公室作公证(NOTARY);
第二步,到所在州的州务卿办公室(SECRETARY OF STATE)公证县书记官的公证员为州注册的合法公证;
第三步,到当地驻美的中领馆,公证州务卿办公室的公证为合法的公证。
注意,中国使领馆只公证州务卿办公室的公证,所以必须要经过此三步才能完成。
办理时间在15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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