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兰克福领事馆出生证书认证流程时间。 法兰克福是在德华人聚居地,他们在此工作,生活,学习。在法兰克福取得的出生证,要拿到中国内地使用,必须首先办妥出生证书认证。 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负责认证拟在华使用的、由领区巴登-符腾堡州、黑森州、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萨尔州四州司法机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公证员等出具的各类民事和商事文书。有关文书认证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文书认证程序 (一)请参照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Bundesverwaltungsamt)办理文书认证程序: http://www.bva.bund.de/DE/Themen/BuergerVerbaende/ApostillenBeglaubigungen/apostillenbeglaubigungen-node.html (二)持经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过的文书到我驻德使领馆办理中文认证。 特殊情况:根据德国有关规定,驻汉堡总领馆也认证经汉堡地方法院(Amtsgericht) 、州法院(Landgericht)或汉堡内政部(Behörde für Inneres und Sport)认证过的文书(无须再经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其他使领馆只受理经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过的文书。联邦行政管理局的联系地址及电话为:Bundesverwaltungsamt,50728 Köln(Tel:0221-7584100) 二、申请材料 (一)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五)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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