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料中心 > 正文

丹麦公司文件在中国使用的前提是必须经过公证认证

作者:Jenny 来源:原创 日期:2018/4/19 10:39:36 人气: 标签:

丹麦公司文件在中国使用的前提是必须经过公证认证.

随着丹麦公司被越来越多的使用,丹麦公司文件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国内的各个政府部门,比如以丹麦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代表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丹麦公司在国内法院打官司,在商标局申请商标专利,在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等等,都需要用到丹麦公司文件。但是丹麦文件是丹麦出具的,国内政府部门不能确定其合法真实性,所以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

丹麦公司文件公证认证用途:

1、国内设立公司代表处

2、丹麦公司名义购置房产

3、丹麦公司名义注册商标

4、国内法院诉讼

5、建立中外合资企业等

丹麦公证认证流程:

1、由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对丹麦公司文件进行公证,

2、然后交由丹麦外交部认证,

3、最后拿到中国驻丹麦使馆认证。

丹麦公司文件办理公证认证需要的资料:

1、丹麦公司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的护照扫描件

丹麦公司文件办理公证认证的范围包括:

1、丹麦公司注册文件;

2、章程及组织大纲;

3、股东、董事名册;

4、股东/董事会议决议;

5、董事在职证明/公司存续证明

丹麦公证即由丹麦公证人对丹麦公司文件内容加以确认,丹麦公证以公证书的形式体现,由公证人对文件审核后,将公证书和所附文件捆绑为一体,并在公证书上签章。然后将做好的公证文件送丹麦外交部认证,最后由中国驻丹麦使馆认证。

丹麦认证时间在20个工作日左右。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