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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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士聘请中国律师办理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馆认证手续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4/17 16:26:16 人气: 标签:

外国人士聘请中国律师办理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馆认证手续。

国外公证书在国内使用前必须办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手续,之后才能在中国有效使用。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公证书系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与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相同的效力。因此,我公证处不宜办理此类以确认其真实性为目的的公证。如对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公证书的真实性有疑义,应通过其它途径核查。

对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而无中译文的外国公证书,公证处可以办理其中文译本与外文原本内容相符公证。但应当明确此类译文公证不具有证明外国公证书真实性及内容符合我国法律的效力。对外国公证书的翻译应当符合对涉外公证书的翻译要求。

随着中国市场的日益庞大,全球人士纷纷前来寻求发展机会,同时在国外的华人也看到祖国日益繁荣,也开始回国创业投资,在这其中不可避免会有些法律纠纷,这时要委托中国律师进行诉讼,就需要首先办好委托公证认证手续。

国外人在华涉及诉讼,需要委托一名中国律师办理相关事宜,其委托手续如何出具?是否需要再国外当地办理委托公证?被委托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是否需要办理中国驻外使馆认证,需要分别对待。

1、“外国人如何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如果其在国内没有住所: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书,无论是从国外寄交、或是托交给中国律师,都应先经国外的公证机关公证以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后,再经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后,才有效。

2、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2)如果他在国内有住所或是直接从国内交授权委托书,可以不经过上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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