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文书公证及中国驻韩国大使馆认证须知。 韩国使馆认证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 中国驻外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等为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 1.普通民事认证 基本要求: 1)申请认证的文书中应有中文或英文译文; 2)申请认证的文书须事先办妥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课的认证; 须提交的材料: 1)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如系中国公民,须提交有效的护照(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如系韩国公民,须提交居民登录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拟认证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 商务认证 基本要求: 1)申请认证的文书中应有中文或英文译文; 2)申请认证的文书须事先办妥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课的认证。 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居民登录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如系所属公司职员来申请,须提交盖有该公司印章的在职证明原件一份; 4)拟认证的文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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