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商标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认证。 授权委托书公证是公证机构对申请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这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因此,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必须由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在公证员的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可以到签署行为地的任何一家公证机构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该类公证书在出具后不能补做副本,因此,申请人在办理公证时,最好根据授权委托书需要使用的份数一次性办理齐全,以免造成使用中的不便和费用上的不必要支出。因为当公证书份数不够时,申请人需要再次到公证机构重新办理。 随着国外公司日益感受到中国市场的巨大,越来越多的国外品牌积极开拓中国市场,他们通过在国内设立公司或授权国内代理的方式运营,国外商标授权委托书也越来越多的出现,那么国外商标授权委托书在国外公证认证怎么办? 在此注册商标查询的小编也提醒各位,在注册一些名气较大的商标时,一定要谨慎考虑清楚可能面对的风险。否则不管是文字、图形都有可能被判定混淆近似,得不偿失。因此商标筛查就成为重点防止商标侵权的手段之一。 商标评审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国外公司在中国办理商标相关事务越来越多,涉及商标申请,复议,授权委托等各个环节,在这其中涉及的域外文书或证据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具体描述如下: 商标评审规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文书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并有相应证据支持的,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国外商标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流程: 首先由国外当地公证人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领事馆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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