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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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司主体资格公证附加证明书(Apostille)认证用于在北京设立代表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23/11/22 15:03:23 人气: 标签: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在中国设立代表处以拓展业务。
汪小姐在加拿大温哥华注册了一家公司,并计划在北京设立一家代表处。在这个过程中,她需要了解外国企业在国内设立代表处的注意事项以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大家都知道,设立代表处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没有注册资金的要求,设立过程也相对简单;在跟进管理方面也相对容易。外商代表机构不能与其用户或客户进行直接的商业活动,也不能签订任何协议。因此,外商代表机构所能进行的都是“间接的商业活动”。此外,代表处受到国外企业的直接监管。
设立代表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派出国外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
2、外国企业登记机关颁发的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开业证明;
3、外国企业的资信证明;
4、首席代表任命书;
5、代表处设立有权签字人证明;
6、首席代表派遣函。
这些文件都需要在国外办理公证附加证明书认证手续。
如上,汪小姐的公司是加拿大公司,所以需要将加拿大公司的文件、资信证明、首席代表任命书等文件都需要在加拿大当地办理公证附加证明书手续。另外,如果首席代表是外国人,首席代表的证件也需要办理公证附加证明书认证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4年1月11日起,加拿大与其他缔约国之间的公文书流转将不再需要传统的使馆认证,而是改为办理海牙附加证明书(Apostille)。这一新规定将大大简化跨国文件认证的流程和时间,为申请人带来更多便利。
总之,设立外国企业在北京的代表处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并办理相应的认证手续。通过了解这些注意事项和所需资料,汪小姐可以顺利完成代表处的设立,进一步拓展其在中国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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