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改名证书公证认证需要到港面签吗 香港的改名契 ,俗称改名证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有的一种法律文件,具有香港身份证明的人,如需改名,要到入境处人事登记处进行身份证改名手续。改名契由改名人在律师见证下签署改名契,改名契内容是自我声明放弃使用旧名,以后改用新名。 香港改名证书一般主要用于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更换银行账户、护照等,如果在中国内地使用香港改名证书,需要将改名证书经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并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案例,陈先生是香港人,之前在中国内地以香港身份信息开户,现在已经改名了,但是国内银行显示身份信息不符,要求陈先生出具香港改名契/改名证书,并且是具备律师公证及加盖转递章的香港改名证书。 香港改名证书公证认证资料: 1.香港改名证书原件 2.申请人有效护照扫描件 香港改名证书公证有效期为6个月,在公证文件上并没有清晰的注明有效期,在大陆有关当局会要求出具近六个月的公证文件,超过六个月的公证文书则需要重新办理。 关于香港改名证书公证认证是否需要到港面签,答案是需要的,因为涉及到签字文件都需要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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