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要拿到阿联酋使用,要办理阿联酋驻港使馆认证 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要拿到阿联酋使用,要办理阿联酋驻港使馆认证 香港地区是亚太地区乃至国际的金融中心之一,且拥有邻近很多国家或地区都达不到的优越地位,尤其是香港公司注册手续简便快捷,因此吸引了众多企业或投资者在香港投资设立公司。 注册成立香港公司的优势有很多,例如有利于国际市场的开拓与国际品牌的设立等。当企业或投资者以香港公司的名义进入到海外市场时,由于不同国家之间法律制度的不同,很多文书是不可以直接在海外其他国家使用,需要经过相关的公证认证,才能使得文件在使用国得到法律认可。 许多客户咨询香港公司在阿联酋使用主体资格公证认证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而言,只要是香港的文书到阿联酋使用,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必须办理香港公司律师公证。那什么是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下面易代通使馆认证网小编为你解答 所谓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证明,又称香港公司全套公证。可以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文件通常是指公司的注册文件,香港公司的主体包括以下文件: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注册证书BR,年度申报书NAR1或NNC1文件。 阿联酋在香港是有领馆的,所以香港公司的文件需要办理阿联酋驻港领馆认证,这样就不需要办理特派员公署认证了,只有在港没有领馆需要办理驻华使馆认证的国家文件才需要特派员公署认证。所以香港公司文件办理阿联酋驻港领馆认证,只要公证人公证、高院加签后就可以送阿联酋驻港领馆认证了。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阿联酋驻港领馆规定,所有需办理阿联酋驻港领馆认证的文件,均需单独出具公证书,不可以多份文件出具一份公证书,并且每份公证书均需单独收取费用。 ▲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香港文件公证认证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步骤,请联系我司易代通使馆认证网!详情请以专业顾问答复为准,服务电话:010-5979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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