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外文书中国使用公证认证的那点事儿。 随着中国和全球各国交流的日益深入,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这其中就涉及到不同国家出具的不同文书相互跨国使用的情况,那么问题来了,现在中国各个部门对于在国外取得的文书,在中国使用,规定需要办理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以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之后,才能在中国内地被认可,从而有效使用。 很多人不理解,明明是国外政府或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盖章文件,国内使用时为什么还需要办什么公证认证手续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你想想,你国外出的文件,又是外文的,上面的盖章签字曲里拐弯的,我哪知道你拿的是真的假的呢,你自己弄一个我也不知道真假啊,于是乎就需要国外的公证了。 那么经过国外公证后,国内就能用吗,答案是否定的,光在国外做个公证还不行。因为在国外和国内不一样,很多国家没有像国内公证处一样的官办机构,都是个人公证员,然后加入公证协会来制约。 因此问题来了,你一个外国人,说自己是公证员,有公证资格,我国内哪知道是否真假啊,这时就需要权威机构认可这个公证员的身份了,接下来就需要办理该国外交部的认证了,因为公证员的签字和盖章在他们国家外交部有备案,所有做了外交部认证后,就可以确定公证员真伪了。 那这回行了吧?还是不行,为啥?因为外国的外交部签章,咱们国内也不知道真伪啊,那怎么办,这就要办理最后一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啦。 该国外交部签章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是有备案的,因此最后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就可以确保真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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