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判决书加章转递需要什么文件?用于在内地再婚 随着香港和大陆两地往来越来越频繁,香港文件在大陆出现的场合也随之增多,例如在香港人要内地结婚、买房、子女入学、办理银行贷款、注册公司等等,这时香港文书办理公证就成为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本文易代通使馆认证网为大家介绍下香港人离婚后要在内地再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香港离婚是在法院进行的,而并不是像内地只要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香港夫妻如需离婚须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请,经调解无效,香港法院会先出具一份暂准离婚令,暂准离婚判令在发出六个星期约一个半月之后双方还是执意离婚的话,再将暂准离婚判令转为绝对判令(即我们说的离婚证),这样双方的感情生活彻底了结,在法律角度上再也不是夫妻关系。 客戶需要提供的文件: 男女方的身份証,回乡证/通行证, 住址证明 客户以前的结婚证,绝对离婚令 客户还需要自行在香港的婚姻注册处申请单身证明 香港离婚判决书公证用于大陆再婚办理流程: 1、跟我司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2、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4、确认无误后,办理人把上述文件亲自递交或邮寄到我司进行办理; 5、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6、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7、公证完成后,寄出公证文件给客户。 完成一份香港结婚证认证通常包含以下费用: 1.律师公证费用2.代办服务费用3.快递费用 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左右可以收到公证认证书。 |
结婚证公证|出生证公证|护照公证|公司公证|主体资格公证--易代通使馆认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