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变更有权签字人加章转递认证手续需董事到场签字 公司信息更改即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香港公司在中国的代表机构有权签字人发生变更,则需对变更的证明书进行中国委托人公证,认证手续在香港进行。 香港公司在国内从事各种商务活动,涉及到签字文件,都是需要董事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如果香港公司有超过一位董事的情况下,一般来讲需要由公司出具一份董事会决议授权其中一位董事为有权签字人,该有权签字人负责国内分公司设立及运营相关事宜。由此可见,香港有权签字人证明书还是比较重要的,涉及到内地使用,还需办理加章转递手续,且签字人必须赴港面签。 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加章转递资料: 1.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 2.香港公司注册证书 3.香港公司股东董事名册 4.香港公司法人护照扫描件 5.有权签字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以上的资料都得提供,齐全完整的材料才能确保后续的认证可以正常的进行。材料准备好之后,易代通使馆认证网先送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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