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内地诉讼要办妥加章转递程序 当前香港公司在国内经济市场的活跃度是比较高的,由于香港与国内实行的是一国两制政策,香港的法律法规与国内还是有所差别的,香港的任何文书拿到国内使用,国内不直接承认香港文书的有效性,即使是香港公司文件原件,国内相关部门一样拒绝受理。香港公司在国内的商业行为,或者进行国内商业诉讼,必须准备好香港公司公证件。 香港公司在国内进行商业诉讼,还需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中国律师对诉讼相关事宜进行代理服务。在进行香港公司公证过程中,涉及到签字文件,还需提供签字后原件,且在香港律师的见证下进行面签,大多香港公司法人不能到场,易代通使馆认证网提供视频面签服务,提前与香港律师约好时间,不耽误香港公司文件公证认证进程。 香港公司公证正确办理程序如下: 1、公证用途:银行开户,法院诉讼,商标申请,招商投标,设立办事处等 2、公证时间:1周 3、公证文件:全套公司文件(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C1或AR1,章程,董事会决议);半套文件(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其他文件(资信证明,存续证明,授权书,委托书,合同书,任命书,产品证书,发票票据,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等) 4、公证流程:先有中国委托公证人对公司文书进行公证,其次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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