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籍人士离婚后在中国再婚需对单身证明办理使馆认证手续 单身证明其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证明当事人截止到目前是否在相关部门有过结婚登记的书面证明。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在哪个国家离婚,都是能够得到承认的,只不过在境外使用该国的离婚证明时还需进行公证认证程序。因无法确认国外人士在本国是否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各国之间都是存在重婚罪的,因而外国人士想要在本国之外领取结婚证的前提既是提供单身证明文件。马来西亚单身证明通常用于马来西亚籍人士在中国再婚等事宜。 客户张小姐是马来西亚籍人,在马来西亚结婚并离婚,现在回到国内,打算更改国内户口本婚姻状态用于再婚,是需要对马来西亚单身证明进行公证认证的。 前面讲过,单身证明是一个人目前的婚姻状态,即使已经结过婚或配偶死亡等都是可以申请的,单身证明一般来说只能申请一次,易代通使馆认证网建议需要申请单身证明的人士一定要真实填写信息,并妥善保存,以免丢失或信息作假影响单身证明的申请进度,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马来西亚出具的单身证明,在国内是不能公证的,必须在马来西亚办理好翻译,并经过公证和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认证,才能在国内使用。 办理马来西亚单身证明要提供的资料: 1、马来西亚单身证明原件 2、申请人护照复印件以及在国外居留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证认证申请表 注:离婚证需要提供离婚证书,丧偶者需要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并在办理使馆认证 马来西亚单身证明使馆公证认证流程 1、在马来当地办理公证。2、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3、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认证。使馆公证认证时间:20个工作日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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