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委托书加章转递-于广东省汕头市不动产权办理登记相关手续之用 香港文书拿到内地使用,需首先办理妥公证认证手续,而这种公证不是普通的律师办理,而需要司法部认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以下易代通使馆认证网就2020年最新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流程做详细说明 蔡先生香港人,委托大陆朋友朱先生帮其处理大陆的房产事宜,特出具一份委托书。由于是在香港出具的文件到大陆使用就需要办理加章转递手续。 根据这情况,蔡先生要提供的文件有: 1.蔡先生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扫描件 2.提供委托人的香港居住地址, 及受托人的中國身份證掃瞄件 由于香港的特殊性,办理文件公证认证一般情况下都是要面签的,因为疫情不方便面签,所以选择约定视频签字。办理流程: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那什么是委托公证人呢?中国委托公证人,即中国司法部在香港众多律师中,经过申请考试,严格挑选出的几百名律师,任命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香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公证手续。即“内地认可的公证人”。 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香港公司律师公证, 又称律师见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 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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