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驻山东青岛代表处年检年审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如何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香港企业是在华投资最多的企业之一,而代表处又是在中国设立最简单的形式,因此香港企业驻华代表处就受到众多香港企业的青睐。根据2020年工商局关于外资代表处年检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代表机构应当于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这个公证认证该怎么办,以下是一个案例。 一家香港企业驻山东青岛的代表处,现面临到期,看规定说每年的3月1日开始办理年检手续,并要对香港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办理加章转递手续,不知道具体如何办理? 香港公司国内代表处提供的年检材料有: 1香港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该审计报告还应包括营利情况的相关内容), 2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3香港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 4加盖印章的首席代表证复印件等, 以香港公司为例合法营业证明公证认证流程: 1、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整个时间在5个工作日左右。 对于该案例来说,因为是香港企业,因此其证件公证要在香港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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