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司要在国内成立外资常驻代表机构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认证 加拿大公司要在国内成立外资常驻代表机构。在办理代表处年检时需要提供加拿大公司的存续证明并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认证。 最新实行的外资常驻代表机构管理规定,在成立时,必须提供外方资信证明、良好存续证明公证认证文件,否则不予设立。因此设立外资代表机构是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和良好存续证明公证认证。 通常,在开离岸账户时,大多数银行会要求成立一年或以上的公司出示一份新的存续证明。有时,客户也会要求出示该证明。另外在中国设立外资公司或代表处,以及办理代表处年检时,工商商务部门会要求提供存续证明。存续证明一般由公司注册登记处出具,也是注册代理提供的服务之一。存续证明基本上是某一时期公司状况的反映。 加拿大公司在国内设立合资公司或全资公司时,有些城市接受公司存续证明替代公司注册证书作为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政策请和您当地的工商部门确认。 加拿大公司正常存续证明需经加拿大当地公证员公证后,再经加拿大外交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认证,最后经过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认证。 加拿大公司正常存续证明公证认证所需处理时间15工作日,包含邮寄时间;可以加急办理,加急办理时间为10工作日,包含国际邮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资信证明中要包含账户正常,运作良好,或无不良记录等字眼。在哪里申请的银行资信证明,就要在哪里公证认证,如加拿大公司,在香港开的账户,那么银行资信证明就必须在香港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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