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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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中国驻日本使馆公证和认证申办须知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9/12/22 19:08:42 人气: 标签:

2020年最新中国驻日本使馆公证和认证申办须知。

如何正确办理中国驻日本使馆认证呢?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材料有什么要求,认证的步骤是什么,认证时间需要多久等等,以上是办事日本使馆认证,最为基础的文件,解决以上问题,方可正确的进行日本使领馆认证,以下易代通使馆认证网给您详细解答。

一、日本使馆认证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 中国驻外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等为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

二、日本使馆认证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居住在日本的中国公民。使领馆原则上不受理临时来韩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

2、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前来使领馆办理,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

3、使领馆受理的公证申请种类主要有: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婚姻状况公证;国籍公证;文书上印鉴、签名属实公证;指纹公证等。

三、日本使馆认证不予以办理公证的情况

1、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

2、不办理合同、协议,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上述类别的文书应在中国国内或日本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日本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3、不办理涉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以及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

4、不办理出生、死亡、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事实发生在中国的,应向国内公证机关申办;事实发生在日本的,应向日本政府部门申办证明,需拿回中国使用的,须按认证程序办理。

5、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如,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出生证、结婚证等。

6、对使领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当事人一般可在日本公证事务所办理公证并经日本外务省认证后,到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请点击查看具体要求);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使领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有关事项的委托书公证。

7、不办理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公证申请。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应在日本公证事务所办理公证。公证文书如需送往中国使用,还须办理领事认证。

2020年最新中国驻日本使馆公证和认证申办须知

四、日本使馆认证提交材料要求

通用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1份;

2、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日本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前来使领馆办理,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5、涉及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使领馆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6、需要进行使馆认证的文件原件或者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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