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同一人用于深圳买房需要在香港加盖转递章吗
香港高等法院 (High Court,主权移交前称为最高法院),其中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外交工作,受理香港文件送往境外使用的外交认证服务。
香港和大陆实行的是一国两制,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内地实行的法律制度,是有所差异的,因而香港出具的文件用于中国大陆是不被直接认可的,不受到内地法律的保护,在香港获取的文件用于内地,要求办妥公证后才可使用。
有一客户之前是中国内地户籍,现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现要在国内处理他之前以内地身份登记的房产,需要证明房产证上登记的身份和现在的香港身份是同一个人,这份证明公证具体该如何做,需要提供哪些证件?请详细告知。(客户手头国内的证件只有一代的居民身份证,没有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这种情况下,办一份同一人申明即可。这个证明需要在香港出具,由当事人在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同一人声明书,然后由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还需中国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香港同一人声明律师证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
1、香港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大陆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港澳通行证
4、公证认证申请表
如遗失的话, 唯请自行到入境事务处申请证明文件, 详情请亲自致电入境处了解及辨理.
香港同一人公证,通常需要1周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