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证处公证外交部认证的出生证公证办理具体程序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自然人出生时间、地点、生父母的情况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属地原则,我国公证机构一般只办理在我国出生的自然人的出生公证。
办理出生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 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出生证明公证认证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书代办或当地的外事办或北京外交部认证。
办理好了出生证明公证,就可以到相应的国家领事馆进行认证,办理出生证明时,一定要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准备好真实的材料,其中包括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当事人父母的情况等等,都要填写清楚准备,和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信息一致。
外事办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也被叫做“单认证”。
一般短期出国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只需要做外交部单认证即可,如申根国家旅游公证认证,
所以如果是为了出国而办理的出生公证则需要外事办认证。如果只是在国内使用,则不需要。总的来讲,第一步就是自己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好公证书,第二步办理相应国家的双认证。第二步可以找代办机构办理。一般邮寄公证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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