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专利授权书需要公证认证吗
日期:2018/6/9 21:01:31 人气:
境外专利授权书需要公证认证吗?
随着中国日益融入到全球竞争中来,国外的文书在中国使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国外文书中国使用必须首先办妥公证认证手续,以下用国外授权书公证认证为例来说明。
一家美国公司将其注册的专利商标授权给一家中国公司使用,现在产生了纠纷,专利商标授权书要是作为证据的话,需要公证吗?
这个问题是很多跨国商标授权经常遇到的问题,一方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授权给另一方使用,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纠纷,在法院诉讼,这时作为证据的商标授权使用书,就必须履行公证认证手续,才能被法院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中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证明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美国公司授权书显然形成于国外,因此进行公证、认证程序。
国外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的流程如下:(1)经过该当人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2)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3)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有另外规定的证明手续的,应当按照条约的规定履行证明手续。(5)如果该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又不存在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授权委托书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后,由驻该当事人所在国的其他同意为我国代办领事事项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再经我国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对第三国的认证进行认证。只有符合上述确认程序寄来或递交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才予以接受。
最后还需注意,在国内使用前要提供中文翻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