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使领馆做公司公证认证
中国使领馆做公司公证认证。
国外公司或中国人在境外注册的公司,要到中国办理相关事务,如设立外资或合资公司代表处,在中国法院诉讼,到中国商标登记部门复议等等情况下,都需要对境外公司相关文书办理公证及中国使领馆认证手续。
境外公司要在中国参与经济活动,通常国内的相应政府部门,一般那是工商,商务,法院等,都需要其办理境外公司主体资格认证,由于中国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需要办理公证认证。
境外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境外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流程
1、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进行公证;
2、将公证过的境外公司主体资格文件送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3、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认证的文件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公司主体资格进行公证
1、香港地区。对于在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证明问题,主要通过委托公证人制度进行办理。从1981年开始,司法部建立委托公证人制度,即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部分香港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负责出具有关公证文书,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章转递后,送回内地使用。
2、澳门地区。由于司法部没有在澳门建立委托公证人制度,只要经过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或者澳门司法事务室下属的民事登记局出具公证证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
3、台湾地区。对于在台湾公司主体资格,首先应当经过台湾地区的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并由台湾海基会根据《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以及《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在美国、英国、加拿大公司主体资格进行公证
1、美国。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将美国进行公证,或从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核证副本;将公证过的公司主体资格送美国外交部或州政府进行认证;将经过美国外交部认证的公司主体资格送中国驻美使馆认证。
2、英国。由英国公证人进行公证;送英国外交部进行认证;将经过英国外交部认证的公司主体资格送中国驻英使馆认证。
3、加拿大。由加拿大国际公证人进行公证;送加拿大外务省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送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做使馆认证。
境外公司公证认证所需时间通常在15工作日左右,加急在7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