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境外被告主体资格并办理公证认证

日期:2017/12/17 10:09:19 人气:

如何证明境外被告主体资格并办理公证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因此,原告是境外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上述规定提供其及被告的基本情况及主体存在的证明,拒不提供的,应不予受理;被告是境外当事人的,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原告起诉后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同时应当要求被告提供其基本情况及主体存在的证明,拒不提供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境外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流程: 

首先由国际公证人(NotaryPublic)对有关文件公证(Notarization),然后交该国外交部确认这名公证人是该国有资格的公证人,这个程序称为认证(Apostille)。最后将上述的“公证”、“认证”好的文件交注册地所在的接收方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对注册地所在国外交部的“认证”文件的官员签名进行确认,这一个三级连锁确认程序称为“大使馆认证”(Embassylegalization)。  

BVI,开曼,英国,美国等海外公司的文件都要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而对于香港公司公证,则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先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