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京BVI开曼百慕大萨摩亚公司主体资格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公证认证用于法院诉讼
英属维京BVI开曼百慕大萨摩亚公司主体资格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公证认证用于法院诉讼。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作为最早,最成熟的离岸属地之一,一直以来和开曼,百慕大并称为三大离岸公司注册地,吸引着成千上万国际投资者前往注册,同时BVI,开曼和百慕大也是香港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注册地之一,其一直是国内红筹在香港上市的首选注册地之一。因此BVI,开曼和百慕大大公司的身影时常出现在国内的各个领域。
BVI,开曼和百慕大以及萨摩亚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或在法院诉讼时,都需要提供公司主体资格公证及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证认证文件。
BVI开曼百慕大公司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境外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打官司的情况越来越多,在法院受理时,首先要求境外公司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公证认证文件及翻译文件。在办理这些公证认证文件时,要格外注意,以免不符合要求而被提出诉讼程序异议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国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等证明均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但作为自然人的外国当事人直接向法院递交的个人身份证明、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境外当事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除外。
BVI开曼百慕大公司法院诉讼公证认证需要提供三类文件:
1、主体资格文件
主要是证明公司还存在,一般是公司注册登记文件,类似于国内营业执照的,在国外叫注册证书,英文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简写CI,还有良好存续证明Goodstanding。
2、有权签字人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在国外没有像国内法定代表人之说,只有董事,那么就要开一次董事会选出一个有权签字人来对外签署文件。
3、授权委托书
国外公司在中国法院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接下来由上述选出的有权签字人来签署授权律师打官司的授权委托书。
BVI开曼百慕大公司法院诉讼公证认证的基本程序:
由于这些中国在上述群岛无使领馆,而它们都是英国海外属地,外交军事与属于英国,因此公证认证拿到中国驻英使馆办理。
1.将文件送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如果文件由英国政府部门出具,则可直接送英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无需经过公证律师公证。
2.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英国外交部公证认证办公室或英国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
3.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驻英使馆申办领事认证。
BVI开曼百慕大公司法院诉讼公证认证时间:
正常时间在15工作日左右,加急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