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荐韩国综艺节目授权国内营销公证认证怎么办?

日期:2017/10/16 22:30:58 人气:

引荐韩国综艺节目授权国内营销公证认证怎么办?

近段时间爸爸去哪,奔跑吧兄弟等海外引进节目持续热播,这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授权书。海外引进节目授权书要想在中国被认可,就必须办理该授权书公证认证或转递手续。

由于国外的文书,国内无法确认其真伪,因此只有经过国外当地公证,之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是转递)后,在国内才能正常使用。以下是一个海外引进节目授权书公证认证或转递的案例。

国内一家知名视频网站从韩国引进一部刚上映的大片的非院线发行放映权。操作方式是先由韩国影视公司授权给该视频公司在香港的子公司,然后由香港公司再授权给国内公司。

这个问题是很多跨国商标授权经常遇到的问题,一方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授权给另一方使用,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纠纷,在法院诉讼,这时作为证据的商标授权使用书,就必须履行公证认证手续,才能被法院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中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证明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韩国公司授权书显然形成于国外,因此进行公证、认证程序。

韩国公证认证需要经过:韩国公证人公证,外交部认证,中国驻韩国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