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海牙成员国与非海牙成员国投资时公证及海牙须知!

日期:2017/10/10 15:02:35 人气:

以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海牙成员国与非海牙成员国投资时公证及海牙须知!

香港的文书拿到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香港过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最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

3.将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中国香港优良的营商环境与香港公司注册自由的政策,是众多投资者前往设立公司的重要原因。据香港数据统计,截止2016年底,在香港注册公司总数已达到1341223家,相比于2015年增加了52557家,香港公司的注册数量仍旧呈现增长趋势。

一般注册香港公司的企业或投资者大多数会利用其具有的国际优势,作为公司从内地走向国际的最佳跳板,是企业实现“走出去”的有效途径之一。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外资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

 

用于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公证流程,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以香港公司名义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商业活动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在大陆使用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如香港公司文书用于中国大陆,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然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二)以香港公司名义在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商业活动

香港已加入海牙成员组织,香港公司相关文书用与海牙成员组织成员,只需要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即可。

(三)以香港公司名义在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商业活动(中国大陆除外)

1、如果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使用国为非海牙公约成员国,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最后还要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2、如果公司主体资格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