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领事馆离婚认证怎么办?
日期:2013/5/12 20:14:47 人气:
两个中国人在美国留学时在芝加哥结婚领证,后来由于男方回国,女方取得美国绿卡,双方感情出现裂痕,最终女方在芝加哥起诉离婚,男方也没有异议,取得了芝加哥法院发出的离婚判决书,现在男方要在国内再婚,需要办理芝加哥领事馆离婚认证,这个该怎么办?
这是很多在美国留学,工作及生活的中国人遇到的情况,美国离婚判决书要想在中国被认可,就必须经过中国法院的认可程序。
根据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于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外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原告为申请人的,人民法院应责令其提交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同时应由申请人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有上述可以看出,在国内申请认可美国离婚判决书,需提供美国离婚判决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公证认证。
芝加哥领事馆离婚认证流程:
首先由美国公证人对离婚判决书公证,办理然后送州务卿办公室认证,最后送中国驻芝加哥总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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