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格林纳达大使馆
日期:2013/4/23 12:58:54 人气:
中国驻格林纳达大使馆
大 使:徐建国(Xu Jianguo)
地 址:AZAR VILLA AT CALLISTE ST. GEORGE'S, GRENADA
信 箱:P.O.BOX 1079, GRAND ANSE, ST. GEORGE'S, GRENADA, W.I.
国家地区号:001-473
值 班: 4141228(手机)
办 公 室:4396227
研 究 室:4396228
使馆传真:4396231
网 址:http://gd.china-embassy.org/
http://gd.chineseembassy.org/
办理领事认证基本流程
(一)有关文书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前,应当在驻在国当地办妥公证认证。
驻在国认证机构为:格林纳达外交部
(二)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
当事人应当按要求逐项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签名或捺指印。当事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领事官员可代为填写并要求当事人签名或捺指印。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2、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领事官员审核
领事官员经审查,认为申请认证的文书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出具认证书。
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用于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公证自公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