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法国大使馆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
大 使:孔 泉(Kong Quan)(兼驻摩纳哥大使)
地 址: 11, av. George V, 75008 Paris
国家地区号:0033-1
电 话: 49521950
传 真: 47202422
网 址: http://www.amb-chine.fr
http://fr.chineseembassy.org
http://fr.china-embassy.org
电子邮箱: chinaemb_fr@mfa.gov.cn
领 事 部:
地 址:18-20 RUE WASHINGTON 75008 PARIS FRANCE(法国巴黎8区华盛顿街18-20号)
电 话:53758805、53758808
领保求助电话:0033-615742537、0033-153758840
传 真:53758806
一、地址:20, rue Washington, 75008 Paris 巴黎第八区华盛顿街20号。
二、交通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在乔治五站(Station George V)下车,从“香榭丽舍大街出口”(Sortie Avenue Champs Elysées)出站后向协和广场方向前行20米即可进入华盛顿街,再前行150米即到领事部。
三、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节假日除外)
上午: 09:30-12:00 下午:14:30-17:00
注:办公时间全天取件(周四下午除外)
四、联系方式:
(一)签证业务
电话: 0179970339
传真 : 0147206328
电子邮件: pariscentre@visaforchina.org
(二)护照、公证、认证业务
电话:0153758831
传真:0153758806
电子邮件:consul@amb-chine.fr
(三)领事保护
求助电话:0033-153758840 或0033-615742537
电子邮件:lingbao@amb-chine.fr
(不提供护照、公证认证、签证等日常业务咨询)
五、领事部受理护照、公证、认证申请,办理外交、公务签证,申请普通签证请到签证申请中心。
一、认证
在法中国公民或外籍华人送往中国使用的法律文书,如出生证明、单身证明、委托书、声明书、身份证明书、学历证明、商标证明及有关房产继承、房产登记的文书等均须经由法国当地公证员(NOTAIRE PUBLIC)或有关部门公证,再经法国外交部的认证,最后送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法国外交部认证部门的地址参见法国有关机构信息一栏。
二、公证
在法中国公民或外籍华人的发生在中国国内的行为或事实,如出生、死亡、结婚、学历、毕业证、未受刑事处分等,请当事人回国或委托他人在国内办理公证再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认证,最后送法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在法中国公民如需办理委托书、授权书、健在证明等文件,可亲自到中国驻法国使、领馆办理。
三、涉香港、澳门的公证认证
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如需办理授权、委托书或在香港/澳门律师准备好的文件上签名公证,可直接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
已退出中国国籍或办理国籍变更登记者,须先在当地公证员或有关部门办理公证,并送法外交部认证机构认证,然后送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