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卖国内房产授权委托书公证怎么办?

日期:2013/4/16 21:45:55 人气:

随着近几年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火爆,香港公司等境外公司投资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也随之增加,近一两年,随着国家抑制房价增长过快的措施出台,这些香港公司也纷纷抛售相关房产,那么香港公司委托国内中介机构卖房时,香港公司卖国内房产授权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

香港公司卖国内房产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香港公司卖国内房产授权委托书公证提供的文件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需要香港公司董事亲赴香港,在香港公证人面签,由于是涉及公司资产的卖出,属于高风险业务,需格外谨慎操作。

香港公司卖国内房产授权委托书公证流程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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