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办理好的加拿大房产委托书认证文件还能使用吗
日期:2020/9/15 11:03:54 人气:
半年前办理好的加拿大房产委托书认证文件还能使用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加拿大任何公证认证文件的有效期都只有六个月,在办理好的认证文件上是不直接注明文件的有效期,依据国内有关当局的要求,需要提供近六个月的认证文件,因而一年前就办理好的认证文件,是不可再次使用的,需要重新办理。
加拿大使馆认证两类文书,民商文件,由加拿大政府出具的文书,可直接进行认证,部分文件委托书,声明书,证明书等,无直接的出具机构,需要起草好文件,方可进行加拿大使馆认证。
夫妻双方在加拿大温哥华公证,打算定居在温哥华,然后想把国内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子卖掉,现在男方回国处理房产的事情,女方还在加拿大,如果想把国内的房子卖掉,由于房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所以国内政府部门要求女方出一份房屋买卖委托书,并要求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公证认证。因为国外的文件拿到中国使用是必须经过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
最简单的加拿大房屋委托认证办理流程是:
1、加拿大公证处或者公证律师对学历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无误之后方可在文件上盖章签字确认。
2、公证好的学历证明送往加拿大省政府进行认证。
3、最后送往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
将房屋委托书进行这三级办理公证认证就可以在中国进行有效使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