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办理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请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网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选择所在地区的验证点),注册完毕后,请到相应验证点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1、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高等专科学位证书或高等专科文凭);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3、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须含精确到月份的学习时间段、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位名称等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申请认证的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成绩单(研究证明)为外文,须提交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与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学位证书或成绩单为中外文对照,则不需翻译。
5、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港、澳居民须提供:
①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居民须提供:
① 身份证或户籍誊本(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要复印)和;
②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和;
③ 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3)内地居民须提供:
往来港澳通行证(含学习期间所有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丢失,请提供新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全日制学习经历证明(须注明学习起/止年月、学习地点、专业名称、学位名称等信息)。
6、内地居民须额外提供:
(1)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赴港澳高等学校学习之前所获最高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3)如申请者赴港澳学习前在内地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7、如申请人系以工作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读并毕业,请提供派出单位开具的证明。
8、如委托他人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受托人需提供《递交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9、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http://renzheng.cscse.edu.cn/,下载)。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
1、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代办,请参见上述第8条办理相关手续。
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1、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获得的繁体中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3、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学习期间所有完整、正式(繁体中文)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单为外文,请提供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4、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台湾居民须提供:
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或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和;
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
(2)港澳居民须提供:
①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②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
③ 本人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5、如委托他人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受托人需提供《递交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
1、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签署授权声明,因此尽量请申请者本人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
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每件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360元。
2、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
3、缴费方式:
(1)现金支付:仅限于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费用在受理之时收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交费发票;
(2)银行汇款:申请人在外埠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请将认证费汇到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帐 号: 8864291002000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 如需跨行退费,银行将收取相应手续费,收取标准为:人民币5.5元(单笔1万元以下);
* 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19820301认证费”。
* 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发票将在认证工作结束后与认证结果一并寄回外埠验证点。
认证工作流程
1.申请材料验证点受理
按要求验看申请者所递交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加盖验证公章;
2.认证初审
对认证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如材料不齐全,中心将向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单,同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北京以外为申请材料验证点);
3.认证评估
认证工作人员及专家将对认证申请进行评估,在此期间如需申请人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将通过站内信息、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您联系,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提供配合;
4.认证审核
对认证申请进行最后审核;
5.认证书制作
印制认证书;
6.财务核对
核对申请人的汇款单并为申请人开具认证费缴费发票;
7.认证发放
在北京递交认证申请者,请于认证完成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缴费发票到我中心103房间领取认证结果,在外埠递交认证申请者,中心会将认证书和发票邮寄至您选择的申请材料验证点。
常见问题解答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3.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程序同中国籍申请者,但申请者无需提交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我驻外使(领)馆不予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永久居留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
5.在国内高校在学期间参加交流项目到外国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后获得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可以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申请者申请前应已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同等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并请国内在读高校将交流项目介绍和与外国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副本提交我中心备案。
6. 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33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继续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如经所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的专业机构评估承认也可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7.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如何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我中心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验证点,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可以到离自己最近的验证点办理申请手续。各验证点的联系方式可以在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上查阅。
8.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工作日从我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初审的当日开始计算,至认证结果发放(寄出)之日结束。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外地申请者银行汇款到账不及时,认证时间都可能延长。对于以下认证申请我中心会延长认证完成期限:(1)申请者在完成一个学历学位的过程中,学习地点或经历涉及两个(含)以上国家的(包括国内学习经历);(2)申请者本人不能亲自递交申请材料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
9.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不能加急。为甄别证书的真伪,学历认证需进行比对或和颁证机构进行核查。颁证机构的回复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10.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吗?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每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360元人民币。
11.如果在向颁证机构核查时需要收取核查费,费用由谁支付?
我中心在与颁证机构核查证书及学习经历的真伪时,如果颁证机构需要收取核查费用,相关费用由认证申请者自行负担。
12.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可以。申请复议办法请查阅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专栏。
13.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能补办吗?
可以。登陆认证系统或中国留学网下载补办申请表,邮寄或直接递交至我中心即可,费用为50元一份。
14.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可否由他人代办?
可以。申请者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下载“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授权声明”填写并亲笔签名后交给代办人,代办人在代办时还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和申请认证所需材料。每人最多可一次代办不超过3份认证申请。我中心不接受任何代办机构代替申请者递交的任何认证申请。
15.有必要回国就立即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吗?
由于我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留学回国人员在升学、就业和报考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成为很多用人单位、相关院校和考试举办机构要求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加之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因此,建议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后就立即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以免相关单位要求出具该认证书时,再匆忙补办认证申请,而影响自己升学或就业。
16.暂时没有获得国(境)外证书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或一年后才能颁发学位(毕业)证书,为便利留学回国人员就业,申请者可请颁证院校有关部门签发一份说明申请者已经通过考试并获相应学位的书面证明。我中心经过认证评估出具认证结果,认证结果将是一份有效期为6个月的认证证明。申请者可在获得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后到当初办理认证证明的验证点交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换取正式认证书手续。
各省市申请地点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由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往北约200米向东即可见学一楼。到达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的公共交通线路有:656路、375路、331路、630路、307路、743路、690路)。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6:3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361188
传真:010-8236105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
☆ 其他省市
为方便广大申请者提交认证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各地设立了40多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各验证点均可以查验和代理收取认证申请材料。现有的验证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邮编 |
---|---|---|---|---|---|---|
1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 010-82361188 | 010-82361059;010-82361051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文化大学西南门内200米) | 100083 | |
2 | 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 陆敏君 | 021-32508010 | 021-32508101 | 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4楼 | 200070 |
3 | 天津市教委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 魏然,金明 | 022-23445190;022-23445189 | 022-23445190 |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教委院内三号楼)3110室 | 300191 |
4 | 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 | 王彦飞 | 022-23040172 | 022-23040980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万科世贸广场B座1603室 | 300051 |
5 | 重庆市教委 | 王琴 | 023-67001952 | 023-67001952 |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 |
6 | 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 张瑞国,刘宁 | 0311-66005528 | 0311-66005526 |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中心518室 | 050000 |
7 | 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 周欣、陈羽 | 0371-66329937 | 0371-66329937 | 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人事考试中心大楼903室(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 450004 |
8 | 黑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 施铁云,唐超然 | 0451-53601155 | 0451-53642525 |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3号 | 150001 |
9 | 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 张红艺 | 024-86911567 | 024-86909827 | 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 | 110031 |
10 | 吉林省专家服务中心 | 刘大杰 | 0431-85611120 | 0431-85611120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 | 130021 |
11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 王晟,王昊 | 0411-84618663 | 0411-84618618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116021 |
12 | 辽宁省鞍山市外国专家局 | 胡成顺 | 0412-5725699 | 0412-5538302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房间620号) | 114004 |
13 | 济南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 王淼 | 0531-87081799 | 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每周一、二、三办理) | 250021 | |
14 |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青岛分中心 | 于杨,李延涛 | 0532-88916306 |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201室(海尔路人才市场后楼) | 266101 | |
15 |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烟台分中心 | 彭周 | 0535-6683330 | 0535-6683269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莱山区黄海城市花园西区) | 264000 |
16 | 江苏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江苏省人事厅) | 王冰 | 025-83238876 | 025-83238880 |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 | 210029 |
17 | 南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 王昊 | 025-83151700 | 025-83151845 | 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 210008 |
18 | 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陆星伟 | 0510-82826522 | 0510-82828102 |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404室 | 214007 |
19 | 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 | 崔小冬 | 0512-65223107 | 0521-65221255 |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 215002 |
20 | 常州市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沈冰晶 | 0519-86677276 | 0519-86677276 |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129号3号楼1楼 | 213003 |
21 | 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 李敏 | 0571-88394819 | 0571-88394815 |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19号房间 | 310005 |
22 | 宁波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 | 严老师 | 0574-87116274 | 0574-83867543 |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61-63号窗口 | 315000 |
23 | 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 | 庄新宇 | 0591-87679820 | 0591-87677833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 350001 |
24 | 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 | 楼一萍 | 0592-5396698;0592-5396699 | 0592-5396697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 | 361012 |
25 | 安徽省教育厅信息咨询中心(安徽省教育厅) | 刘攀攀 | 0551-2866632 | 0551-2866632 | 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03号,安徽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 | 230001 |
26 | 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 | 宫君美,陆舟 | 0791-86765799 | 0791-86765251 |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一楼办事大厅 | 330038 |
27 | 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 刘丹 | 027-87122395 | 027-87122395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8号教育厅1412室 | 430071 |
28 | 湖北省人才中心 | 李翠平,吴隽 | 027-87257917 | 027-87257705 |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3楼湖北省人才市场国际合作部 | 430071 |
29 | 长沙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长沙市教育局) | 魏泱 | 0731-84421917 | 0731-82246841 | 湖南长沙黄兴中路88平和堂商务楼12A楼12A02室 | 410005 |
30 | 湖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 周莉莎,于志勇,张维 | 0731-82569900 | 0731-82569900 | 湖南省长沙市晚报大道267号长沙晚报大厦2306室 | 410016 |
31 |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洪玫慧 | 020-37629561;020-37626990 | 020-37627292 |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 510080 |
32 |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广州分中心 | 吴仿航,陈嘉碧 | 020-83565531 | 020-83568060 |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七楼 | 510050 |
33 | 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 洪振盛,尹红江 | 020-37627213;020-37628058-808 | 020-37626809 |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 | 510080 |
34 | 深圳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 刘泳汐 | 0755-25985107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人才大厦东座二楼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518031 | |
35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 | 李想,杨昕 | 0771-5815495 | 0771-5815409 | 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 530021 |
36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 吴立凡 | 028-86920616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5楼 | 610017 | |
37 | 山西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 穆大林,赵晓莉 | 0351-3525606 | 0351-3525656 | 太原市东后小河1号珠琳旺角大厦602室 | 030009 |
38 | 陕西省留学服务中心 | 王蓉 | 029-87311206 | 029-87311206 | 西安市药王洞153号 陕西省教育厅东办公楼二层 | 710003 |
39 | 西安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 韩君 | 029-87613204 | 029-87613204 |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三层) | 710068 |
40 | 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 芦晓霞 | 0931-8850791 | 0931-8729160 | 兰州市东岗西路695号人才大楼三楼 | 730000 |
41 | 新疆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 吴晓永,刘萍 | 0991-8536706 | 0991-8552715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 | 830049 |
42 | 云南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 夏民怡 | 0871-5151676 | 0871-5151676 |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 650223 |
43 |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 王颖 | 001-2128355520 | 001-2123677431 |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NY10004,U.S. |